事项名称
复业登记
设定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
申请条件
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办理材料
《停业复业报告书》2份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市局及区县国税分局地址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工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