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个体经营设立登记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33号) |
申请条件 | 个体工商户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办理材料 |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加油站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组织机构代 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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