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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国地税合作还需精耕细作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辑:税务师考试网 2017-07-20 11:10

自《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于去年7月1日实施以来,国地税合作向纵深推进。不久前,浙江省衢州市国税局就国地税合作情况对6家基层税务机关、11家涉税中介机构和250多户纳税人开展调查。结果显示,业务衔接、信息共享等方面需尽快完善。

政策业务衔接需畅通。从目前衢州市国地税已开展的合作事项来看,国地税机构设置、征管职责交叉以及双方业务范围的不同,导致其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纳税服务、征收管理领域的业务操作标准、处理流程、办理时限有所不同,这已成为制约国地税深入合作的瓶颈。

如国地税双方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统一的问题,以衢州市为例,地税在乡镇设分局,国税全部在城区办税;地税县级稽查局隶属衢州市级稽查局管理,国税县级稽查局由同级国税局管理。县级地税稽查局隶属衢州市级稽查局管理后,选案对象确定、实施检查、案件审理统一归口衢州市级稽查局管理,县级联合确定税务稽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和审理等方面很难开展。

基层建议,建立区分依职权和依申请事项,针对政策热点和政策疑难定期组织研讨协商,由国地税交叉组织窗口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对接前后台业务、对接征管各环节实务、对接内部管理机制与应用信息系统。此外,办税服务厅国地税合署办公,网络线路铺设方案及费用如何落实、税收征管系统操作权限如何设定、网络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及应对策略等也需要定期协调,并制定应急预案。

系统融合信息共享需加快。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全面上线,国地税双方在系统中已能实现联合税务登记、联合办税等服务。但由于国地税前期征管软件的独立性和管理体制的差异,双方征管数据暂时无法有效互通互联,税源管理、发票管理还依托内部流转资料的方式进行。而且地税局金税三期也并非覆盖了全部业务,部分信息不能及时共享利用,全面合作范围尚未覆盖到征收管理的全过程,合作效能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

目前,国地税双方共建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登录一个平台、办理两家业务,国地税双方信息共享,但联合采集电子数据和应用中仍存在一定问题、手机APP和自助办税终端多地仍未能同步推进和融合使用。查询纳税人相关数据特别是入库税款时,国税金税三期系统必须用国税用户号及密码才能登录;地税金税三期系统必须用地税用户号及密码才能登录。

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机制不到位,没有定期比对纳税人向双方申报的纳税信息,开展风险管理。同时,跨部门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亟须引起重视,如何建立“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的税务合作模式需要各部门协力完成。(《中国税务报》2017年7月19日 黄彤康 吕凤娇 徐竹根 作者单位:浙江省衢州市国税局)

本文由税务师网(www.shuiwushi.com)小编整理,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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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雯瑶
风趣幽默通俗易懂针对性强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CPA、 CMA,高分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在国家期刊发表多篇财务管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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