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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二》考点企业所得税
来源:中国税务师考试网 编辑:税务菌 2019-03-21 19:39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③中药材的种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⑤牲畜、家禽的饲养;
⑥林产品的采集;
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
(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经典习题
某市一居民企业12月31日归还关联企业一年期借款本金l200万元,另支付利息费用90万元(注:关联企业对该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额为480万元)。同期该企业向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借款期1年,利息58万。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关联企业利息费用调整金额是()万元。
A.26.42
B.34.32
C.45.65
D.18
【答案】B
【解析】企业利息费用调整金额=90-480×2(法定比)×5.8%=3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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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雯瑶
风趣幽默通俗易懂针对性强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CPA、 CMA,高分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在国家期刊发表多篇财务管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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