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根据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税率表具体如下: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效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即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个月得月应纳税额,对应月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参考公式: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月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纳税额=年收入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纳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综合计税
即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参考公式:全年一次性奖金综合总纳税=(年收入+全年一次性奖金-全年免税额-全年专项附加扣除)×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税还是并入?
在选择计税方式时,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纳税人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申报表【工资薪金】—【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分别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输入应纳税所得额,APP会自动算出应纳税额,纳税人以此进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