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情形一: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3%。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以下情形的,还可以按简易计税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
1.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固定资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情形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根据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可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情形三: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
对于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缴纳增值税。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业务是指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
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