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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考试辅导资料: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来源:233网校 编辑:税务师考试网 2019-04-25 17:28

(一)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1.行政机关。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1)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提示1】税务所(派出机构、授权行政主体)是上级税务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提示2】稽查局(内部机构、授权行政主体)是省以下税务局设立的,负责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2)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指定一个内设机构或者设置固定窗口,统一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2.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监会、保监会等,均属于此类组织范畴,其法律地位相当于行政机关。

3.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1)受委托主体只限于行政机关;

(2)委托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3)公告“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

【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受委托主体( )。

A.只能是行政机关

B.只能是行政机关或者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

C.只能是行政机关或者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

D.可以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公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只能是行政机关,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公民)实施行政许可。

(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其他有关规定

1.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原则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决定一个行政机关可以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2.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规定;

(1)行政机关内设多个行政机构: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申请、送达决定。

(2)一站式服务:地方政府多个工作部门管理一件事情,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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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雯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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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CPA、 CMA,高分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在国家期刊发表多篇财务管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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