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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发布:关联申报、同期资料、非居民备案热点问答

来源:中国税务师考试网 编辑:税务菌 2019-05-03 12:38

关联申报热点问答

1、什么是关联申报,什么时候报?

答:简单说,关联申报就是企业向税务机关报告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情况,规范性说法叫做《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关联申报是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重要附报资料,应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同时完成。申报的截止日期都是2019年5月31日,建议提前登陆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避免临近截止日期因企业数据收集、网络拥堵等原因影响申报。

2、我公司是一家内资企业,关联申报没我啥事吧?

答:非也非也!是否需要关联申报与您企业性质无关,与您企业是否发生关联交易有关,也就是说,不管您是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只要您是据实申报的居民企业且在年度内与您的关联方发生了业务往来,就需要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一并进行关联申报。

3、什么是关联关系?

答:关联关系这个概念非常重要,是要不要和能不能做好关联申报的基础。简单来说,是否构成关联关系主要把握三种情况,一是股权关系,比如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对方25%以上股权,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都被相同的第三方持股25%以上;二是股权关系+经营控制,双方有前述股权关系,虽持股比例没有达到25%以上,但一方通过资金借贷、无形资产或经营活动能够控制对方;三是人员关系,从董事或高管的委派权或者姻亲、血亲关系来判定。具体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

4、关联交易有哪些类型?

答:关联交易基本涵盖了与关联方之间的各种商业交易,大类上分为五类:一是有形资产交易,如商品购销、房屋与设备的转让或租赁等;二是无形资产交易,如专利权的所有权转让、专有技术的使用权授予等;三是金融资产交易,如股权收购、应收票据转让等;四是资金融通,如长短期借贷;五是劳务交易,如设计、咨询、法律服务、行政管理等。如果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了上述交易,就应当进行关联申报。

5、企业所得税申报已经那么多资料了,为什么还要做关联申报?

答:这个问题问得好!企业所得税申报是针对企业利润和所得税展开的,而关联申报是针对企业关联交易展开的,之所以构成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重要附报资料,是因为企业的关联交易可能会存在定价不合理,从而侵蚀企业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等涉税风险,所以税务机关要了解企业跟哪些关联方开展了哪些关联交易,然后结合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做一个大致评估,看看是否因某些关联交易而转移了利润,减少了本企业的所得税。如果是,税务机关有权做出纳税调整。

6、关联申报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目前《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共有22张表,大概可分为三部分:一是有关本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础信息,共3张表,必填;二是分类型的关联交易信息,即前面介绍的五大类关联交易,有形资产交易、无形资产交易、金融资产交易、资金融通和劳务交易信息,共13张表,按实际情况选填;三是国别报告信息,反映企业集团在全球各地的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成员名单等,共6张表,符合条件者填写。特别要强调的是,国别报告并非中国税务当局一家的规定,而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共同使用的统一模版,并且中英文填报,将被用于国家间涉税信息交换。

7、关联申报有22张表,这也太多了吧!每一张都要填写吗?

答:虽然关联申报有22张表,但很少有企业全部涉及,除《报告企业信息表》、《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关联关系》3张基础信息表必填外,其他表格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填,大多数企业是不超过10张的!而且,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关联申报表与所得税报表相关的信息,税务机关在电子税务局已经做了相应的整合,能够自动带出的信息无须重复填写。这下感觉好多了吧!

8、我公司是一家大型跨国集团的在华子公司,关联企业特别多,是否全部都要填报在《关联关系表》中?

答:《关联关系表》填报的是本年度所属期间内与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信息,并不是填报所有的关联方。这一设计主要是基于减轻纳税人负担角度考虑的。

9、填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答:实践中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申报数据的完整性,避免缺项、漏项,《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虽然大部分是选填表,但是有几张表是必填的,该填的信息都要填写完整。根据前两年的申报情况,部分企业在《报告企业信息表》中未填报企业内部部门信息及高管人员信息;《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未填报划分标准说明等。二是申报数据的逻辑一致性,关联业务往来报告与企业其他申报或备案资料有对应关系,比如与所得税申报表有关,与股息、利息、特许费等扣缴预提税有关,与同期资料披露的信息有关,填报时需注重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常见的差错有:《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中,交易总金额填报为关联交易总金额(造成关联交易比重100%,实际关联比重很低);各附表中关联交易内容栏全部选填“其他”;《财务状况分析表(非合并)》合计数一栏与所得税年度汇缴申报表数据不一致。税务机关对关联申报质量较差的企业会进行后续监管。

10、我还没有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可以先进行关联申报吗?

答:不可以,必须先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才可以进行关联申报。特别要注意企业所得税年报与关联申报的逻辑对应关系,比如《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企业基础信息表》“存在境外关联交易”勾选“是”的企业一定是需要进行关联申报的。

11、国别报告听起来很高大上,还要中英文填报,到底是什么?

答:能关注到这个问题的,首先要点赞!前面介绍过,关联申报包括三大类内容,其中一大类就是国别报告。国别报告有6张表,实际是3张(中英文各一份)。第一张表《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按国家分别汇总填写收入、税前利润、已纳所得税、注册资本、留存收益、雇员人数、有形资产等信息,比如某集团在A国有3家子公司、在B国有2家子公司,需在本表填写两行,即A国三家子公司上述汇总数据和B国2家子公司上述汇总数据;第二张表《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按集团每一家实体企业填写名称、注册地,并勾选企业的主要业务活动,如研发、采购、生产制造、销售、行政管理等;第三张表《附加说明表》是空白表,由企业填写有助于税务机关理解国别报告的相关说明。

12、哪些企业要填国别报告?

答:国别报告是世界通用表式,按照我国税法,如果您是以下两种居民企业之一,则需要填报:一是作为某一跨国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二是虽然不是某一跨国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但是被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企业认为相关信息涉及国家安全,可以豁免填报部分或者全部国别报告,但企业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我的国别报告会被外国税务机关看到吗?

答:是的!一方面外国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我国与其签订的协定、安排,通过信息交换方式获得您的国别报告,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据其国内法,直接要求您企业集团在当地的子公司提交。根据有些企业反馈,已经遇到外国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国别报告的情况。

14、国别报告应采用何种会计准则填写?

答:跨国企业集团应当按照各成员国实体所在国的会计准则填报国别报告相关表单。如,“收入”即为各成员实体“会计收入”的简单加总,以减轻纳税人遵从负担。

15、国别报告应采用何种语言填写?

答:国别报告应当以中英文双语填写,即《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等三张中文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英文)》等三张表应当使用英文填写。如果部分实体既无中文名称,也无英文名称,企业应当自行进行翻译,并在《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中进行说明。

16、我公司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如果跨国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的会计年度与中国不同,比如最终控股企业的会计年度截止日是6月30日。5月31日集团会计年度尚未结束,如何报送集团的国别报告?

答:报送申报当期集团最终控股企业已经结束的会计年度的国别报告。即:报送上年12月31日之前最终控股企业已经结束的会计年度的国别报告。对于该企业,2019年5月31日前,原则上应该报送最终控股企业2017年7月1日- 2018年6月30日会计年度的国别报告。

同期资料热点问答

1、同期资料是什么,跟我有关系吗?

答:通俗地讲,同期资料是企业证明自己的关联交易没问题的资料,所谓没问题就是类似交易在独立企业之间发生,也是这么定价,也是这么个盈亏结果。因为要自我证明,同期资料的内容就不会少,包括企业架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可比分析等,因此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角度,并不要求所有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都准备,达到一定规模才准备。同期资料包括本地文档、主体文档和特殊文档三种类别,每种文档分别设定准备条件,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只要满足其中一种文档的准备条件就要准备相应的同期资料文档, 存在企业准备多种文档的可能性。您可具体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看看是否达到准备门槛。

2、听起来真是有点复杂呢,主体文档要写什么?

答:主体文档主要用来帮助税务机关了解您所在的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整体情况,所以主体文档更像是给集团做一个全面的业务画像,披露的内容相对来说比较宏观,包括集团组织架构、企业集团业务、无形资产、融资活动、财务与税务状况等。主体文档的准备条件有两个,满足其中之一就要准备:(一)您所属的企业集团已经准备了主体文档,(二)您公司的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达到10亿元。我们来画个图描述什么情况下要准备主体文档:

3、主体文档涉及跨国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出于对集团商业机密的考虑,主体文档是否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提交?

答:税务机关对主体文档的提交方式没有特别限制。可以由集团最终控股企业自己提交,也可授权中国境内子公司或者中介机构提交。

4、主体文档内容已经很多了,那本地文档还要写些啥?

答:刚刚说主体文档是您所在的企业集团的大画像,那本地文档就是对您自己这个企业经营运转的小画像啦!本地文档主要披露本企业关联交易的详细信息,和主体文档相比它所披露的内容更详细,同时也与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更息息相关,包括企业概况、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可比性分析、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等等。本地文档准备条件就比较多了:关联购销交易2亿元以上、关联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转让1亿元以上、其他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以上,这几个条件只要有一个满足,就需要准备本地文档了。

5、特殊事项文档又是什么呢?

答:特殊事项文档,顾名思义就是对特定事项进行报告的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特殊事项文档只有当你与关联方发生上述事项的关联业务发生时才需要准备,比如你和关联方签订了成本分摊协议或是你的关联债资比超过标准比例,没有发生这两项业务就不需要准备啦。

6、根据42号公告第十八条规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特殊事项文档。如果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资金融通交易,债资比超过2:1(非金融企业)或者5:1(金融企业),并且向低税负境内关联方支付利息,是否可免于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答:可免于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但是此种情况存在特别纳税调整风险,建议企业可以参照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的规定,事先准备证明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说明文件,以减少税务调查的风险。

7、有没有不用准备同期资料的情况?

答:有的!首先,三种不同类型的文档分别有各自准备门槛,未达到条件的不需要准备。其次,达到门槛条件,但企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除准备全部或部分同期资料:一是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二是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没跨境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8、同期资料的准备有时间要求吗?

答:有的。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的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

9、同期资料准备完毕后是否要报送税务机关?

答:同期资料准备完毕由企业留存备查,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非居民备案热点问答

1、什么是承包工程劳务合同备案?

答:简单的来说,就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需要在主管税务机关就境内外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不论合同金额大小都需要进行承包工程劳务合同备案。

2、我记得之前源泉扣缴项目也需要合同备案,现在还需要吗?

答:不需要了!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37号公告《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非居民源泉扣缴合同备案正式取消啦!

3、那签订合同后多久需要来做合同备案?

答:备案时间非常充裕,不用着急。通常来说,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并附送非居民的税务登记证、合同、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书面说明等资料,即可完成合同备案。当然,也可以更便捷的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

4、签订的合同如果发生了变更,要怎么处理?

答:不用担心。如果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合同发生变更,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只要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项目合同变更情况报告表》,即可完成变更手续。

5、在税务机关进行合同备案,会不会对我们企业经营造成影响?

答:这个大可放心,承包工程劳务合同备案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要求执行的,税务机关主要是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来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因此只要你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境内企业正常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6、如果非居民企业将承包工程劳务进行分包转包,需要另外报送什么资料吗?

答:不需要额外报送,只需要在合同备案时正确填报《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在合同情况栏目下注明即可。

7、什么是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答:通俗的来说,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即境内机构或者个人向境外支付款项时,需要先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对外支付相关信息的备案,再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8、那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支付外汇资金需要进行备案,主要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服务贸易收入;二是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以及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三是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适用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的情形,如支付金额不超过5万美元,不管属于哪一类项目,纳税人可直接至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外支付手续,无需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此外,部分特定项目也无需进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具体参见上述第40号公告。

9、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资料并不复杂。备案人,即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只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如为外文文本需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完整提供这些资料即可立即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当然,也可以更便捷的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

10、如果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付汇的,每次付汇都需要备案吗?

答:是的。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每次付汇前都需要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手续。但是,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只要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即可。

11、完成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如何进行付汇?

答:备案人完成税务备案手续后,携带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按照外汇管理的规定,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手续即可进行付汇。

12、对外支付金额等同于计税依据吗?

答:非也!如何进行税款计算需要根据不同税种、合同条款进行判断,存在很多影响因素,计税依据并不等同于对外支付金额。在填写《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时则需要根据实际支付的情况填写“本次付汇金额”,并标明币种。

13、是不是付汇小于5万美元就不需要纳税?

答:你的理解有所偏差。很多纳税人会误认为5万美元是纳税起征点,但实际上不论支付的金额多少,都需要依法进行涉税处理,该缴税的仍然需要缴税。5万美元只是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手续上的限定要求,与缴纳税款不存在直接联系。

14、完成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还需要做什么吗?

答:完成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纳税人应当接受和配合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若发现未按规定履行扣缴税款等义务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苏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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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雯瑶
风趣幽默通俗易懂针对性强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CPA、 CMA,高分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在国家期刊发表多篇财务管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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