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厅资源,优化税源管理所与办税服务厅之间的沟通协调,增强纳税便利度,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津南区税务局”)从2019年9月1日起,对第一税务所南环路办税服务厅予以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津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南环路)搬迁至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华路29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南华路办公区),与津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南华路)合并,整合为津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2019年9月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税费申报纳税期限为9月18日,请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妥善安排办税时间,错峰办理涉税(费)事项,避免出现拥堵、办理时间过长问题。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影响,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2019年7月30日
编辑:天津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