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部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制作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操作说明,包括答题演示、模拟答题系统、数学公式操作建议及公式符号输入方法等。(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进入模拟答题系统)
2、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近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中税协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新的协会章程、协会分会管理办法等议案。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对会议作了批示,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任荣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3、经济日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会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与《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4、人民日报
今年以来,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二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为35.63万亿元,其中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7万亿元,同比增26.6%。前6月,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去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58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5、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乌鲁木齐高新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充分发挥职能,今年以来,该局纳税服务科主动上门,为北京路税务所等8个外派税务所送上最新宣传资料,变“你来领”为“我去送”,保证减税降费工作宣传到位,纳税人税收优惠应享尽享。该局纳税服务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职能科室为基层单位服务的职能。干部分批走入各办税服务厅,实地了解并解决各所、各大厅在纳税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与办理业务的纳税人沟通交流,摸清各厅在纳税服务工作方面的提升空间,为日后的工作安排提供指导。
问
我公司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以后取得了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
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你公司如果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以后取得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就可以参与计算加计抵减额。
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来源:新疆税务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