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同学都在准备下一年的考试计划,一般备考时都会选择二至三个科目同时进行,其中《税法一》、《税法二》以及《涉税服务实务》被广大考生称为“三税”,是比较常见的搭配方式之一。大家一听这个名字,大概就明白其中三科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对于计划备考21年“三税”的考生,小编有几点小建议和方法送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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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税”在税务师考试中的地位
 
  在税务师考试的五门科目中,核心专业课被俗称为“三税”,均与税法直接相关,分别是《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两门辅助专业课分别是《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上述科目设置与对税务师的专业水平和知识层面的要求吻合。作为税务师考试的核心专业课,“三税”科目之间的联系较多。
 
  一、《税法一》与《税法二》的关系
 
  《税法一》与《税法二》呈并列关系。
 
  《税法一》作为主科之一,内容包含我国现行的商品劳务税的政策法规,《税法一》包含了体现税法基础知识点税法基本原理和国际税法,这些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与烟叶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关税、环境保护税。这些税种的计税依据与销售额、劳务服务额等流转额直接相关。
 
  与《税法一》形成并列关系的《税法二》科目也是税务师考试的主科之一,《税法二》包括了我国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的10个税种,这10个税种分别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际税收、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这些税种的计税依据与所得额、财产价值或数量以及财产收益等相关。
 
  《税法一》与《税法二》分别体现不同税系、不同税种的政策法规,但是由于每年《税法二》中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计算的命题,会涉及所得税前所扣除税金和土地增值额可扣除税金的计算,其中有些是《税法一》中的税种,因此《税法二》的考试内容中不可避免地会考到《税法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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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税法一》和《税法二》与《涉税服务实务》的关系
 
  《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吐出来综合性的应用性。《税法一》和《税法二》科目与《涉税服务实务》科目之间呈政策基础与具体实际操作应用关系。
 
  《涉税服务实务》内容涵盖税收程序法、涉税会计、纳税申报具体操作、纳税检查、代理规范等内容,不仅仅包含实体法政策,还包含大量程序法的规则,对考生对税法的综合应用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由于税务师考试不像注册会计师考试那样划分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带着强烈的综合阶段考试的特征。
 
  《涉税服务实务》科目中关于涉税会计、纳税申报、纳税检查等重点内容,许多是以《税法一》和《税法二》政策为基础的具体应用。以往年度本科目考试命题内容中,有大约60%~75%的知识点出自《税法一》和《税法二》的知识点。
 
  因此说《税法一》和《税法二》科目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到《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的掌握程度。
 
  对于税务师考试方面的讲解我们今天就先到这里了,一些同学可能对于税务师考试还有一些别的疑问,这里小编也是建议同学们直接到我们高顿税务师的官网去咨询一下我们的老师哦,他们都是会为你进行详细的讲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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