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税率为1%,但也可以选择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以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小规模纳税人1%征收率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方式
1.自行领票开具。自2020年2月1日起,全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2.税务机关代开。未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15万(季45万),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增值税专票开具要求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小贴士: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票面上不再展示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