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精制茶增值税税率为13%,毛茶增值税税率为9%,征收率为3%减按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为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毛茶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外购的茶叶(包括茶青、毛茶),以及外购毛茶(茶青)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所列的农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茶叶(包括茶青、毛茶),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毛茶是通过对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萎凋、摇青)、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毛茶。
精制茶是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