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在广大考生的印象中,资产减值是个“年末的工作”,会计人员在年末估算出资产的减值额,然后在资产账户中减记一笔。可是,你真的了解资产减值吗?
一、什么样的资产需要减值?
理论上,任何资产都有发生减值的可能。但是,由于资产的特性不同,减值处理的方式也会存在差别。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各类资产减值的规定,也并不是统一在同一份准则文件当中的。譬如我们所熟悉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也只对7项长期资产适用,它们是: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无形资产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生产性生物资产
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商誉
以上7项长期资产中,除“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这两项不在考纲之列,其余5项都在CPA考试范围之中。
二、何时进行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所规范的7类长期资产,如果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就应当开启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而对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进行判断。
但也存在几类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这些资产包括: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以及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商誉。原因在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商誉,这两类资产在后续计量中都不对成本进行摊销,但它们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能力却是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再不“勤做”测试,很容易出现资产价值的高估,降低财务报表数据的质量。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其价值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也应当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三、减值金额如何确定?
减值金额在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进行评估。评估的核心,是要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同学们学习了谨慎性原则,常常误以为这里应选择“较低者”,其实这是不对的。
如果单项资产难以确定可收回金额,那就需要借助该项资产所属的资产组,间接地评估减值金额。资产组是可以独立产生现金流的最小资产组合。既然可以独立地产生现金流,就意味着可以将资产组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评估可收回金额。得到资产组整体的减值金额后,再将减值金额在资产组内的各项资产之间分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