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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债权的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来源:中国税务师考试网 编辑:税务菌 2019-07-24 11:07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债权转让合同不属于上述例举的应税凭据,不征收印花税。

来源:河南税务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供稿:马丽杰、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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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雯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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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CPA、 CMA,高分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在国家期刊发表多篇财务管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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