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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虚开发票!2019年税务稽查第一枪正式打响!
来源:中国税务师考试网 编辑:税务菌 2019-03-14 15:54
前段时间!财政部正式宣布,增值税起征点提至10万,2019年小微企业标准大改!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小微企业所得税负降至5%和10%!简直是史上最大的减税,政策是好政策,但是虚开发票风险也将骤增!
2019年3月1日起上线金税三期(并库版),实现原国税、地税两套金税三期系统并库!
以大数据著称的金税三期,将实现覆盖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各级机关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网络互联,逐步建成基于互联网的纳税服务平台。对企业来说,合并后的信息将更加全面、精准、透明,也会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如果您的账目有问题,需要提高警惕了。
2019年税务稽查力度不减
稽查抽查比例提高
“以票管税”让税收违法行为不再隐蔽,而技术手段的升级也让税务稽查工作更准确。
2019年初,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的技术骨干纷纷参加总局召开的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对已经运行的金税三期系统的完善以及信息抓取等技术细节。
除了技术升级外,税务稽查的力度在今年也成为重点。《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伴随着个税、增值税减税政策的全面实施,今年开始地方稽查局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稽查抽查比例也在提高,重点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和去年比,今年稽查抽查比例在提高,但是违法案例数量在减少。”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税务总局公布的稽查数据,2018年违法犯罪案例中,近11万户企业虚开被依法查处,定性虚开发票约583万份,涉案税额超1100亿元。
不定向抽查增多
税务稽查主要是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根据法律法规授权,稽查局对企业偷税、欠税、骗税、抗税案件进行查处。
目前税务稽查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定向抽查主要按照税务稽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隶属关系、组织架构、经营规模、收入规模、纳税数额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纳税等情况进行稽查。
不定向抽查则是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纳税等情况进行稽查。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收稽查都是采取事后监管的方式,为更好地防范风险,今年开始稽查中抽查案例会增多。
一位税务专家表示,去年国地税合并后,税务机构也进行大改革,目前各地撤销了县级税务稽查局,并设立了729个跨区稽查局,保持了稽查局的独立性。“未来稽查方向是不定向抽查的比例会增加,这也意味着,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有被抽查的可能性,所以合规操作的意义重大。”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稽查抽查比例的提高,各地稽查指标也有所提高。
“去年地方稽查局的稽查收入比例是1.5%,今年的比例提高到2.5%,国家对稽查收入的比例提高,说明对企业的合规要求越来越高,税务机关将依法加强对违法犯罪案例的零容忍态度。”2月14日,一位西南地区的地方税务系统人士表示。
去年开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伴随而来的是企业虚开发票的案例也在增多,税务稽查的及时跟进非常必要。
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全国共查处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企业108970户,定性对外、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582.5万份,涉案税额1108.93亿元。
2019年稽查案例
注册20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超1亿元,攀枝花男子被判无期!!!
近日,攀枝花警方对外公布了一起涉案税额超过1个亿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该案也是攀枝花市建市以来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日前,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赵某某、刘某某、刘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作出刑事判决,分别判处11年至无期徒刑不等。
起因:20余家新注册的公司,存在发票开具异常
2015年12月,攀枝花市税务部门发现攀枝花市20余家新注册的公司存在发票开具异常现象:这些企业均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税负非常低,半年来销售收入呈井喷式增长,短期内集中顶额开具发票,初次领取发票就申请增量,但申报缴纳的金额却很低,部分进项发票没有人工费和水电费等经营性的支出等情况。
随即,税务部门将该线索移交至攀枝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攀枝花警方经过摸排核查,发现该20余家企业的主要经营人均是外地籍人员,且在攀枝花没有任何活动轨迹,公司注册时间注册地址高度重合,主要经营范围为药业、纺织、木业、皮革,但这些产业在攀枝花都不对外生产,再加上开票金额巨大,警方认为可能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嫌疑。
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11年至无期徒刑
日前,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某、赵某某、刘某某、刘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作出刑事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认定:被告人王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冻结其银行账户款项作为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赵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刘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刘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判决后,被告人王某等4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并作出最终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提醒:
提醒1:
大数据控税的时代,国家除了监控一般纳税人的发票以外,也已经开始向重点关注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的行为。
提醒2:
金税三期税控系统的升级,严格实行编码开票,一品一码、进销比对,虚开发票的公司将难逃法网。
提醒3:
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
提醒4:
企业经营中财务人员的底线:就是切记不要虚开虚抵发票,我们始终牢记三句话“开好票”、“做好账”、“报好税”!
来源:财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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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雯瑶
风趣幽默通俗易懂针对性强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CPA、 CMA,高分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在国家期刊发表多篇财务管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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