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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重要知识点汇总·资产损失扣除政策
2017年税务师考试 《税法二》重要知识点汇总 资产损失扣除政策 1.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
2019-04-25
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辅导资料:申报和缴纳
申报和缴纳 一、申报纳税程序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
2019-04-25
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特别纳税调整
一、特别纳税调整的概念及关联申报管理 特别纳税调整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
2019-04-25
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辅导资料:税源扣缴
一、扣缴义务人 1.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
2019-04-25
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辅导资料:征收管理
一、源泉扣缴 1.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
2019-04-25
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个体商户计税方法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按新政策做了调整) 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计税基本规定 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2019-04-25
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清算审核方法
1.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
2019-04-25
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辅导资料:房产税减免税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
2019-04-25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辅导资料: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地上建筑物 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4%) (二)独立地下建筑物 房产用途 税额计算公式 1.工业用房产 房屋原价的50~
2019-04-25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辅导资料:房产税减免税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
2019-04-25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辅导资料: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房产余值计税和租金收入计税 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4%) 1.经营自用房屋房产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计税
2019-04-25
2017税务师考试 税法二知识点:不得扣除的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
2019-04-25
税务师考试 税法二知识点:亏损弥补
1、亏损弥补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2、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9-04-25
税法二知识点:存货的税务处理
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形成的资产。 (一)投资资产的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
2019-04-25
税法二知识点:资产损失扣除政策
(三)除货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资产损失认定条件: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主体资格消失) (2)
2019-04-25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辅导资料:清算审核方法
1.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
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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