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新疆“走出去”企业面临越来越复杂的国际税收问题。新疆国税机关主动作为,从税法翻译、信息收集等方面入手,为“走出去”企业营造更好的税收环境。
该局组织完成了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巴基斯坦5个国家的税法翻译、出版和发行工作。同时,与商务部门、外事部门以及涉外中介机构等开展合作,建立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两国涉税信息征集渠道,形成税收基础信息库。
为帮助“走出去”企业规避因对境外税收信息不对等带来的风险,新疆国税局建立了境外企业税收信息联络员制度。对此,该局副局长李振宇表示:“税收信息联络员制度建立了税企信息双向通道,一方面,税务机关能及时获取基础信息,为下一步分析预警提供支撑;另一方面,企业也能通过联络员掌握更全面、更精准的风险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