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7月份,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键时期。是就业还是创业?不少大学生内心比较纠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给了年轻人追梦的机会,而与之相对应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则给了他们拼搏的信心。
大学生属于重点扶持的创新创业人群,根据相关规定,持有《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即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不仅仅如此,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大礼包”含有真金白银。
大学生创立小微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税收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增值税起征点从每月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2、减征税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3、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4、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