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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考试真题及解析(考生回忆版)
来源:未知 编辑:税务师考试网 2022-10-24 09:08
税务师考试真题对于在进行税务师备考的同学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工具,今天小税学长就为大家带来了2021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考试真题及解析部分内容的相关试题,同学们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一起来看一看。
一、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违规建造了临时仓库,后被有关部门认定,不符合城市规划,属于违法建设,要求该企业将其拆除。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未经批准建造的仓库,拆除之前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2分)
正确答案:需要缴纳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应税房产的违章建筑,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对产权未确定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2、被拆除时进项税额是否允许扣除?(2分)
正确答案: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该企业投入资金建造的临时仓库属于违法建筑,需要拆除,对于企业而言,属于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其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减销项税额。
3、哪些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分)
正确答案: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4、损失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2分)
正确答案:不可以税前扣除。企业违规建设临时仓库违反了城市规划方面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有关部门对其采取的拆除措施属于带有行政强制性的,因此上述损失属于违法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因违法行为而发生的支出不得从税前扣除。
二、个人直接转让限售股和通过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增值税和个税的处理、计税依据和申报
1、个人直接转让限售股增值税和个税的处理、计税依据和申报。(4分)
正确答案:(1)个人转让限售股,不缴纳增值税。(2)自然人持有限售股出售时,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0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新上市公司限售股的,以实际转让收入减去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计算需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2、个人通过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增值税和个税的处理、计税依据和申报。(4分)
正确答案:(1)个人通过合伙企业持有限售股出售时,合伙企业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以限售股的实际转让收入减去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的差额,按“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的附加税费。(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限售股实际转让收入减去限售股的计税基础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计算经营所得;计算合伙企业经营所得时,对外投资发生的融资利息支出允许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准予扣除。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采取“先分后税”办法,个人分得的经营所得,按“经营所得”适用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税款优先的方式有哪些?(8分)
正确答案:(1)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2)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四、2016年1月购入某市商铺,取得购房发票上记载金额420万元,契税的完税凭证上注明当年缴纳契税12万元,个人中介费6.3万元,已经计提折旧。2021年3月卖出该商铺,取得含税销售收入630万。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算销售该商铺应缴纳的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土地增值税。(8分)
正确答案:
应缴纳的增值税=(630-420)÷1.05x5%=10(万元)出售时应缴纳的印花税=630x0.5‰=0.315(万元)
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0x(7%+3%)=1(万元)该房产持有期间为5年2个月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420x(1+5x5%)+12+0.315+1=538.315(万元)不含税收入=630-10=620(万元)
增值额=620-538.315=81.685(万元)
增值率=81.685÷538.32x100%=15.17%
适用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为30%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81.685x30%=24.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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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雯瑶
风趣幽默通俗易懂针对性强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CPA、 CMA,高分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在国家期刊发表多篇财务管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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